1.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2.严防一切灭菌器材和培养基污染,已污染者应停止使用。
3.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0%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4.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5 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仪器,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6.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以上,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行吹风。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无菌室,再用紫外灯辐照灭菌20分钟。
供试品在检查前,应保持外包装完整,不得开启,以防污染。检查前,用70%的酒精棉球消毒外表面。
每次操作过程中,均应做阴性对照,以检查无菌操作的可靠性。
吸取菌液时,必须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
接种针每次使用前后,必须通过火焰灼烧灭菌,待冷却后,方可接种培养物。
带有菌液的吸管,试管,培养皿等器皿应浸泡在盛有5%来苏尔溶液的消毒桶内消毒,24小时后取出冲洗。
无菌室内空气置换稀释污染系统设计时应注意:洁净空气供应的体积应足以抵消空间中不断产生的微粒数,以此维持工艺操作的基本条件要求;室内空间供应的空气应比普通维持条件下空气更清洁;要求混合供应的清洁空气应满足去除房间内含有微粒的空气,以达到室内空气置换稀释的作用。
无菌室杀菌前,应将所有物品置于操作之部位(待检物例外),然后打开紫外灯杀菌30分钟,时间一到,关闭紫外灯待用 进入无菌室前,必须于缓冲间更换消毒过的工作服、工作帽及工作鞋。 操作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中少说话,不喧哗,以保持环境的无菌状态。 吸取菌液时,必须用吸耳球吸取,切勿直接用口接触吸管,如吸管碰到手及其它未灭菌的物体,必须重 新 更 换 ,以 防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