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杭州江干区申请施工许可证,简单,快捷方便

价格:面议 2024-11-28 05:34:01 1671次浏览

消防开业检查:

1、《消防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消防系统承接验收工作,应在建设单位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消防系统承接验收前施工单位还应将相关的检验、检测记录(报告)及消防系统深化设计图纸、变更洽商记录及联动关系表等相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交与物业服务企业并按照设计要求及系统实际情况组织设备厂家及施工人员对承接查验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

灭火器是使用多的消防器材之一,也是常见的消防设施设备,一般在任何建筑物内都可以见到灭火器的踪影,灭火器按使用类型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手提式灭火器,一种是推车式灭火器,按灭火器类型分为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三种。

一般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用地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人员配备。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依法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7)依法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65667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