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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区施工许可证申办,简单,快捷方便

价格:面议 2024-11-15 12:00:01 1579次浏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消防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3、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气、消防产品、装修材料)。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竣工图纸。

6、《验收申报表》。

7、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消防培训证书。

9、四个能力建设标示化。

消防开业检查:

1、《消防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般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用地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人员配备。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依法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施工组织设计; (7)依法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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