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济宁银行投标保函,客户满意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价格:面议 2024-07-03 02:00:01 1172次浏览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 能满足企业因开展加工贸易为免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提供担保的需要。

银行可提供的函业务分为融资性保函和非融资性保函两大类。

1、融资性保函包括:融资保函、融资租赁保函、透支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等。

2、非融资性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进口付款保函、经营租赁保函等。

预留金保函

又称留滞金担保,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由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3371766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