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理业务有明确的商账追收功能,其有序合法性非常明显。我国对商账追收有明确限制,商业保理机构即使是合法有序地进行商账追收也困难重重。解决商业保理的法律定位不仅关系到保理业务的开展也关系到我国建设征信体系的整体进度。因为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全国性的,因此如果本地不能注册的话,可以选择设立在其他地区,或者也可以选择收购现成的空壳商业保理公司。
暗保理:是将债务人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保理商和债权人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债权人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
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债权人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债权人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债权人支付货款。但无论到时候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可以让供应商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已经或将要产生的应收帐款,为供应商提供下述全部或部分服务:
(一)贸易融资;
(二)应收帐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
(三)销售分户账管理;
(四)与本公司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担保;
(五)资信调查与评估;
(六)相关咨询服务;
(七)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保理,全称为保付代理,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款,由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用服务。它是商业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卖方为了强化应.收款管理、增强流动性而采用的一种委托第三者(保理商)管理应收款的做法。商业保理本质上是一种以债权转让为前提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产品,保理业务与供应链金融的应收类产品相结合,以解决企业的上游融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