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物证管理系统,物证管理系统
“物证管理”按照公安部物证管理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物证管理保全和流程追溯的要求,利用射频技术、网络摄像技术、实时感知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等研发的集物证管理追溯、物证入库,处理、物证出库、首页信息提醒、系统管理、案件管理、物证管理、物证查询、修改、物证出库、 物证处理、审批、统计分析、操作记录、待入库管理、书面文档留存,同时加强物证管理室外物证管理移交的安全管理,重点保证交接过程安全追溯、实现完备的移交手续,加快物证管理的管理,减少人工数据输入的工作量;增加处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供图形化的物证管理存放位置和查找功能,使系统的操作与物证管理室的管理融为一体。按照《公安机关物证管理的规范》要求并结合多年从事物证管理的业务专家之经验,利用射频技术、网络摄像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等研发的集物证追踪、监控、案件和物证信息录入、物证照片采集保存、查询、自动盘点、统计分析等功能的综合物证信息管理平台。本系统支持物证的分类保存,根据物证的种别和保存位置,为每件物证建立唯一的标识码进行电子档案化管理,并用射频电子标签(EPC)进行识别和区分。
物证密集柜采用密集存储结构,保证的利用物证室的空间。可以通过手动、电动和电脑等多种方式操作柜体的运行。
1.1 案件信息同步记录;通过 RFID 电子标签来管理物证,做到物证一物一码,电子标签应同步记录物证相关的案件信息,做到检索方便快捷。
1.2 物证出入库自动识别记录;物证出入保管室时,系统应能自动识别电子标签并记录;对于未经授权的物证出入库,系统能自动识别并报警;同时监控设备应对出入人员进行影像抓拍,数据全部上传至数据库记录备查;
1.3 物证轨迹追溯;通过系统应可轻松查阅物证所有的出入信息,包括出入时间,相关人员等,实现了物证流转的可追溯化管理;
1.4 盘库及统计报表;系统应能够生成统计报表,详细记录在库物证数量及存储位置、已出库物证数量及相关信息;
1.5 审批管理;对于重要、贵重物证,系统应设置审批权限,未经审批许可的物证出库,系统会自动标记并根据报警规则进行报警;
1.6 物证联网管理及监督;系统能够实现物证数据联网,上级部门和领导可通过系统直接查看相关物证相关信息及保管情况,实现了信息化,规划化,透明化的管理。
1.7 数据保存;物证相关的数据全部存储在数据库中,查找迅速,效率高。同时上级部门可对下级部门数据实现异地共享。
1.8 存储设备智能化管理;系统可与智能柜等存储设备实现联动,可远程查看柜内物证存储状态,并提供对远程开关存储设备、控制温湿度等设备的支持,提高了智能化水平。[需额外购买对接服务]
物证管理现状与问题:
物证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公安机关案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难题,传统的保管方式比较粗放,存放没有规范标准,查找起来费时费力,盘点非常困难。为了响应上级单位“推进司法规范”和“业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帮助公安机关实现物证室的智能化管控,我公司根据公安物证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利用‘互联网+’的思维,结合 RFID 无线射频技术、智能物联柜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物证盘点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推出唐山创通“公安物证保全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物证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智能化,具有规范性、安全性、物联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