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殡的时候必须有全体后代尤其是男人们"唱哭",否则按照民间旧俗就会被视为不孝。另外,哭的音量大小也非常重要,如果哪家死者在黄泉路上没有响彻天地的哭声相伴,便在方圆数十里传为笑柄,其子孙后代也要被人们视为不孝,大逆不道,天理难容。
"做七"期间的具体礼仪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在广州一带,旧丧俗中的第五个七天,必须由外嫁女回来,这的费用完全由外嫁女负担,如果死者没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孙女来做。人死后的个七天、第三个七天和第七个七天,叫做"大七"。在这祭奠中有"走七"的习俗,就是说在这的祭奠中,外嫁女儿和媳妇们,每人各自提一只灯笼,在规定的仪式中飞也似地赛跑,争取个跑回家,俗称"争英雄",认为这样死者灵魂能庇佑降福。因为人们认为人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和活人一样有情感。
丧事期间,死者亲属要穿孝服,在灵堂守灵。中国古代礼制,把孝服按与死者血缘关系的亲疏分为五等,在现代汉语里还有“五服”这个词,表示血缘关系的远近。孝服用白布做成,这与西方民族穿白衣做礼服的习俗大不相同。清朝时有一英国人次到中国来,遇到出殡的队伍人人穿白色衣服,而神情却痛苦悲哀,觉得十分奇怪。在古代,出殡时有人唱挽歌。后世的挽联、挽幛就是从古代的挽歌演变而来的。
汉族丧葬禁忌事项
1、旧时汉族忌在外恶死。恶死包括溺死,上吊、雷击、遭杀等。
2、忌把在外恶死者直抬回家里,一般抬回放在门外的“亭仔脚”处,等候入殓。而且与正常死亡不同,不是头前脚后搬运,而是脚前头后搬,以示反常。
3、忌病人晚饭后断气。认为死者已把饭吃光了才死去,一般认为死在早饭前,即所谓“留三顿”。在晚饭后死,有可能使子孙沦为叫化子。
4、忌病人在原来睡的床上死去。一般要搬临危者到正厅上搭椅子、木板让他们断气。认为灵魂会回来抬床脚,如果来找断气处的木板,早已拆开、找不到,而如果到原来的床上来抬,则可能要废床。
5、忌写灵字。因为“灵”字繁体字为“灵”,内有三个“口”,恐死去一口不足,又要死去两口,以凑三口,而“口”是古人用来计算人口单位的。一般要书写到“灵”字,都写成“灵”,以期消除“三个口”的环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