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软”——软件产品,第二个“软”——软件企业,指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定。
注:软件产品定义满足以下2点:
1.申请登记的软件产品必须是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2.软件产品的形式是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和光盘等)
在厦门申请双软认定双软评估的话要把资料准备好了,提交到厦门软件协会进行审核评估。可以软件产品及软件企业一起评估。评估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还要根据要求整理资料。企业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请代理机构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