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蓝峰助剂有限公司

环保型木材漂白剂,木制品除霉漂白剂,木板去霉漂白剂

价格:6 2020-04-13 05:18:01 879次浏览

本剂是我司应市场的需求,结合木材木质素的研究而开发。具有高含量、无毒无残留、漂白快速不返黄、成本低、操作简单、对人体无害的特点,木材漂白后经紫外线照射不变黄,24小时彻底干透后上漆不起反应,保持清晰的木质感和木质纤维,药力时间长达12小时以上,可反复使用。有效解决木材与酶、酸、碱、金属(铁)离子、氧化剂与还原剂等化学物质接触而引起的木材色变。扭补国内外木材市场的空缺,为木工艺品提供一种洁白的美观。

二、产品结构: A液+B液混合使用

、适用范围:

本品可广泛有效的处理榉木、枫木、影木、桦木、樱桃木、水曲柳、柞木、印尼白木、桐木、椴木、东北桦木、西南桦、橡胶木(马来西亚、泰国)橡木、云杉、红檩、楸木以及进口等特殊树种的木板、木地板、木线条、木门、木制家具、木制工艺品、编织工艺品、竹制品、藤制品出现的变色、色斑、矿物线等深色现象

三、产品特点:

本产品具有阻燃、安全无毒无残留、无刺激性气味,漂白快速不易返黄、操作简单、对人体无害木材漂白后且能保持清晰的导管和纹理,并且不影响木材的纤维和强度,A+B混合后药效有效时间可持续到24-72小时,可进行反复使用.

、操作方法:

1、浸泡漂白法:先把药液A按比例1:1加水稀释漂白剂后,加入活化剂B。活化后。按照工艺进行漂白。漂白时间为:40-80分钟可见明显效果。如果要求白度更洁白,可以适当的延长时间。【注:该浸泡配制的药剂可以重复批量使用,直到药效失效。

、使用方法:

1、将A+B两种溶液各按11.5:1比例混合在非金属容器里,根据木材加工要求可进行涂刷、浸泡或喷洒。

2、待漂白处理后的木材完全干透24小时后或加热到40-70度(需视木材厚度而定),使其在15-45分钟内快干,使其含水率达到12%以下即可进行打磨加工。

、注意事项:

1、A、B溶液为配套产品,请按11.51比例配兑。

2、本产品有腐蚀性,请配带手套使用。

3、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操作时请远离小孩)

4、施工场所请确保通风良好。

5、储存于干燥、阴凉处,贮藏温度0-43度。

、有效期:单独存放约两年

我公司可免费寄送样品,免费测试,指导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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