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具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7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5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对2/3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可以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
审批期限: 建筑消防设计、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审批期限从受理图纸、资料之日起,如图纸、资料齐全,一般工程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应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如图纸、资料不齐,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补送图纸资料通知书》,通知申报单位补送,审批期限从补齐图纸、资料之日算起。
二次装修消防报建图包括:平面图\天花图\电路图\电路系统图\所在楼层全层平面布置图\四置图\喷淋布置图\烟感布置图\消防设计说明等等。消防报建图还在盖上有消防资质设计院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及设计院资质文件等等。 除了电气的图纸以外,还包含,建筑图、防排烟平面图、消防给水平面图、系统图等。
审批范围及签发 (一)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有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由当地消防科(大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除外。 (二)建筑面积超过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由支队负责审核发放消防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