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化妆品进口应提交:
a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b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c产品配方;
d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e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f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g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h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i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j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k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6.进口报关资质:进出口权、营业执照
7.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时间
进口普通类化妆品检验周期,一般30-60天内完成。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各项试验的检测周期,一般在80天内完成。防晒类产品如果加做SPF值、斑贴试验及PA试验,时间需要适当延长。育发类、健美类、美乳类产品需要在人体试用实验安全性评价,整个检测周期约为1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