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数量
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20名,其中: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3名,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7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县直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从政,敬业奉献,社会形象好。 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特别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也可以报名。
2、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
本人现场报名,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负责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至9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克东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县政府办公楼327室)。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干部本人填写《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正反两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片,未经PS),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不能打印备案表的,要提供学历对应的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5、由所在单位出具历年来考核结果情况证明材料(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6、除登记表粘贴的照片外,另交2寸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同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各单位及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报名人员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三)选调方式
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由县纪委监委采取组织考核的方式确定选调人员;若报名人数多于选调人数的,将通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选调入围人员。
(四)组织考察
县纪委监委成立考察组,对通过笔试确定的选调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作风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审查干部档案。 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决定及调入
综合组织考核等各方面情况,经组织部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2、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由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被选调人工作部门及岗位(其中被确定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需带编入职)。
3、全县各党委(党组)、各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报名。
4、本公告由克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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