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企业会存在“研发费用”相关的问题,从而不符合申报要求。就研发费用归集而言,在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设定的研发费用核算范围和会计准则不一致,所以企业在进行费用归集的时候会存在障碍,甚至不少进行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在前期也无法明确研发费用的归集,这在很大程度上拖延了企业申报高企的进程。在此,智为铭略小编就研发费用会存在的种种问题给大家做解析,供预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吴中高新技术企业作参考:
一、研发费用核算归集问题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并实行专账管理。实际操作中,企业进行研发费用核算归集时,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1、研发费用没有分开进行单独核算及专账管理。大部分企业在科目设置上试没有单独设置研发费用,也没有对研发项目进行相应的费用归集。
2、研发费用归集的数据不够准确。主要表现为:
(1)研发人员的工资计算归集不准确;
(2)部分企业研发人员年平均工资低于生产工人工资;
(3)研发人员人数和工资存在其他归集问题。
二、研发费用存在的其他问题
1、研发费用核算不清,辅助账不完整、不规范或暂未建立。
2、研发费用不真实,表现形式有:研发费大于管理费或占比过高。
3、研发费归集不合理,比如:直接投入占研发费总额的比例过高,不同研发项目支出金额和结构完全一致等等。
4、委托外部研发的支出全额计入研发费,未按80%计入研发费。
5、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占比超过20%。
6、研发费用明细表和研发项目(RD)表数据不一致。
7、委托外部研发支出与附件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所列不一致。
8、研发项目无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报告千篇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