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虚开”惹的祸,小窍门告诉你如何避“坑”
你们企业收到的这几张增值税专用是虚开,不可以进项抵扣。
啊?怎么会是虚开的呢?我们一向遵纪守法呀,不知道这几张是虚开的。
我们确实从W公司购进了几批原材料,接收时也核对了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均与实际相符。怎么偏偏就收到了虚开的呢?税务局会处罚我们公司么?
不用担心。我们税务局会对你们公司的购销情况、开票情况和付款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如果经过核查,证明你说的情况属实,那就属于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税务局不会进行处罚,但你们需要补缴已经抵扣的税款。
那我就放心了!如果我们公司向W公司重新取得合法的,还能重新抵扣么?
如果能够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可以予以抵扣!
明白了,我先按照要求做好进项转出,然后再尝试联系W公司重新取得合法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