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的社会中,由于汽车的数量不多,所以宽阔的马路上并无大量的车辆行驶。很多时候,行人和车辆在一条路上通行。不过随着汽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是频发。很多时候就是车辆之间的运行没有秩序,包括行人和车辆之间也经常抢道路,所以很有必要设置道路护栏。研究显示 ,公共护栏是2000年左右才出现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了用于阻隔通行的水泥墩子,这大概就是护栏的雏形。后来,由于成本和外观的考量,逐渐产生了铁艺护栏、塑钢护栏、锌钢护栏等。
在设置道路护栏避免车辆与其他危险物碰撞时,也应把道路护栏当成危险物看待。也就是说,如果某一车辆以一定的碰撞条件撞击某一危险物的事故严重度比相同条件下车辆撞击道路护栏的事故严重度小,那么就不能用道路护栏保护该危险物。例如,在某一平缓、低填方的路段,车辆越出路堤的事故严重度比车辆碰撞道路护栏的事故严重度小,即使在此路段发生过许许多多的车辆越出事故,也不能采用道路护栏保护该路段,而应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如道路几何线形的改善、设置视线诱导设施、设置限速标志及提高路面抗滑能力等。
道路护栏在城市中的应用是很多的,也很常见。是建设的必备公共设施,对维护交通秩序有很大的保障,道路市政护栏主要是为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从而提高主干道的车辆通行速度,防止车辆随意违法掉头,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横过马路的交通安全。那么道路护栏有什么要求标准呢?
个人认为道路中间还是应该设置道路护栏,毕竟,这是一个安全的保障,没有道路护栏做分隔的话,车辆行驶会很危险的。没有了护栏便会少了纪律性。没有护栏,很多交叉路口人车混行,尤其早晚上下班不少路口拥堵。另外,行人及非机动车过马路时,随意横穿、与车争道的现象比比皆是,还有营运的出租车更是左右不分,遇拦即停,违法调头,违法停车上下客,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出现秩序混乱甚至交通事故的几率更大,同时也使得交警部门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不得不在特殊繁忙时段增派警力现场维持秩序。而设置了道路护栏,道路在断面上实现纵向分隔,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分道行驶,杜绝了车辆随意调头和行人横穿马路的现象,改善了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