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工程相关要求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是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文明施工管理
1.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2.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4.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
5.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6.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
机械拆除
1.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构件,再拆除承重构件。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在进行分离拆除。
2.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适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4.进行高处作业拆除时,以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5.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
6.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的规定作业。
7.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8.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公司专业拆除项目: (一)建筑拆除:楼房拆除、平房拆除、厂房拆除、临时建筑拆除、违章建筑拆除桥梁建筑拆除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作。 (二)室内拆除:墙体拆除、门窗拆卸、门窗加大改造、新开门洞、墙砖拆除、隔断墙拆除、楼板拆除及楼梯拆除工程。 (三)高空拆除: 烟囱拆除、广告牌拆除、高空灯箱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