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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申请基本条件

价格:面议 2019-10-26 09:35:01 788次浏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须经保密工作部门审批,并取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方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

7、保密组织健全,有专业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8、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9、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10、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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