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产品  >  正文

襄阳办理ISO14000认证,多元共赢、互惠互利

价格:面议 2024-11-14 09:00:01 2393次浏览

环境管理体系(EMS)是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并管理其环境因素,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正式颁布的可用于认证目的的国际标准,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核心,它要求组织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来达到支持环境保护、预防污染和持续改进的目标,并可通过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形式,向外界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环境管理水平。

还应地看待ISO14000标准。既要看到它的先进性、科学性,代表未来一段时期环境管理的发展方向。同时,ISO14000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除了要求企业在其环境方针中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持续改进做出承诺外,并不规定环境表现的要求,因此两个从事类似活动但环境表现不同的企业,可能都达到ISO14000标准要求。因此,可以通过符合该地区而非出口市场所在国的环保法律法规来达到ISO14000要求,体现了贸易的对等原则,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

持证要求

为规范获证组织对认证证书的使用,中心对获证组织的证书使用有如下要求:

证书的持有者只能用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符合特定的标准,不得将标志直接用于产品,也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产品或服务合格的方式使用。当认证被暂停、撤销或注销后,不得继续进行任何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要求交回所有的认证文件。

认证暂停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心将暂停认证证书持有者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资格:

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环境危害;认证证书持有者未经本中心批准,对获准认证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了更改,且该项更改影响到体系认证资格;监督审核和复评时发现了不符合,如果纠正措施在限期内没有完成,严重的程度尚不构成撤销认证资格;认证证书持有者对证书和标志的使用不符合本中心的规定;证书持有者未按期交纳认证费用,且经指出后未予纠正。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1897206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