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是建立在环境监测技术、污染物扩散规律、环境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自然界自净能力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门科学技术,其功能包括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导向功能。
环境影响评价广义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包括建设项目、资源开发、区域开发、政策、立法、法规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包括对环境的有利影响进行分析、论证的全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
环境要素也称作环境基质,是构成人类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通常是指自然环境要素,包括大气、水、生物、岩石、土壤以及声、光、放射性、电磁辐射等。环境要素组成环境的结构单元,环境结构单元组成环境整体或称为环境系统。
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骤,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骤的顺序也可变化。
一种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应该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上适应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
二、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不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
三、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四、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
五、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