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系统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
1、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水泡、水幕、细水雾等。防排烟系统包括:正压送风系统和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包括: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气体灭火系统包括: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系统和IG541等。防火分隔就是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的统称。
2、安装要求
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水流指示器、运传式蝶阀、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有出厂合格证。
⑵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松动、易熔片无脱落和松动,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⑶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方正,无锈蚀、无划伤。栓阀外观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消防工程施工需要注意以下八类火患
1、“三合一”企业消防违法行为。
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营业期间疏散违法行为。
3、建设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违法行为。
4、消防重点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违法行为。
5、工厂企业、出租屋以及不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宾馆、商场、公共场所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疏散的违法行为。
6、工厂企业、出租屋以及不属于消防重点单位的宾馆、商场、公共场所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7、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新建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8、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
灭火器有效性的外观检查
Ø铅封应完整;
Ø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
Ø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应完好,无锈蚀;
Ø灭火器可见零部件应完整、有无松动、变形、锈蚀和损坏;
Ø喷嘴及喷射软管应完整,无堵塞。
消防工程公司灭火器有效性的密封性检查
Ø二氧化碳贮气瓶用称重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应大于灭火器额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的小值)。
Ø贮压式灭火器应采用测压法检验泄漏量。灭火器每年的压力降低值不应大于工作压力的10%。
消防工程公司灭火器有效性的强度检查
灭火器筒体、受内压的器头及筒体与器头的连接零件等,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Ø对于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和贮压式水和泡沫型灭火器的试验压力为:PE=1.8×PMS,且应不小于2.0MPa;
Ø对于六氟丙烷灭火器的试验压力为:PE=1.3×PMS,且应不小于2.0MPa;
Ø对于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PE=1.5×PMS。
Ø试验中不应有泄漏及可见的变形(注:PMS为工作压力。)
消防工程系统竣工后的验收步骤
1.系统竣工后,应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填写系统验收表。
2.系统的流量、压助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通过启动消防水泵,测量系统不利点试水装置的流量、压助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水措施。(4)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
4.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别开启南京消防工程系统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助开关等信号装置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2)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