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温环境下工作时,接触热辐射量大,因此,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时穿着的工作服应尽量采用白色或浅色,布料要厚而软。另外,高温下工作出汗多,有些人喜欢上身赤膊,这样会导致热辐射灼伤皮肤,使皮肤热而干,降低散热功能。还容易使身体受伤。因此高温下工作不但应该穿衣服,还应当穿着较厚的长袖衣服和长裤,并戴上手套以至面罩、护脚罩等。 2、穿着工作服除要根据工作性质选择外,还应注意专服专用,工作服只在工作间穿用,不要带回家,以防带回病菌或毒物传染扩散。还应注意保持清洁、整齐,经常清洗、缝补,保证工作服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3、合理的衣着和工作服可协助调节体温,保护皮肤,以达到防水、防火、防热辐射、防毒、防动物咬等目的。衣着与工作服是否合理,直接关系着人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百废待兴、政务繁杂的情况下,党和国家领导人却十分关心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新中国的第一代警服诞生了。这套警服也称之为“五O”式警服。第一代警服著装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同,其区别是胸章标有“人民公安部队”字样,臂章为盾形,上方横写黑色“公安”二字,下方缀军徽。其服装制式有干部、民警之分。此后,人民警察的服装又经历了“五五”式、“六五”式、“七一”式、“八三”式、“八九”式五次大的变革,其警服颜色经历了米黄色、墨绿色、藏青色、藏蓝色、橄榄绿色的变化﹔其警帽也经历了大盖帽、解放帽、大檐帽的变化﹔其帽徽、领花、领章、臂章也发生了变化。“八九”式服装的最大特点是实行了警衔制,分为警监、警督、警司、警员四等十二级。但大多数变化的警服都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制服颜色接近,款式也都以中山装为基点,特别注重上装四只口袋的形状。当改革开放的中国以崭新的面貌出现世界面前时,在对外活动中体现国家形象的警察,老式的警服显然是大大落伍了。警服既要体现执法者的尊严,又要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到亲切,还要和国际接轨,于是,新的“九九”式警服应运而生了。
警服 警服的历史要比法官服和检察官服久远许多。警服都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体现著一个国家的警察风貌。警察在中国的出现还是在本世纪初。1902年以后,清政府仿效东西方各国建立警察机构,但警察的服饰从形式到章程都没有统一规定。到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1908年全国才有了统一的警察服装。民国时期的警服也先后经历了11次比较大的变革。 1928年,随著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的建立,最初的肃反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民警局、刑事侦探局,就成了人民公安的雏形。那时,公安人员与红军战士穿一样的服装。1938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从延安边区保卫处、检查处等部门抽调部分干部战士,组建了延安市公安局管辖的延安市警察队。警察队员的著装区别于当时的干部、战士所著的灰布军装,著黑色警察制服,帽子的样式与八路军军帽相同,没有帽徽,领章是用铝合金特制的,正面铸有“边警”二字,意为“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有一个特殊的地区,也曾实行警衔制和统一著装,那就是在194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事管制的旅大地区。旅大市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按警衔著装,警衔分为警监、警正、警佐、警长、警士,警服是统一制式,夏装为绿黄色,冬装为青色。
职业性 工作服设计的原则首先是有明确的针对性:针对不同行业,同一行业不同企业,同一企业不同岗位,同一岗位不同身份、性别等等。针对性的设计不同点归纳为什么人穿、穿用时间、穿用地点、为何穿、穿什么。 什么人穿,在狭义上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己供职的地点去工作或从事公务活动的一部分人,在广义上是指较为不明确的被分后的一部分消费群。这里的“人“在工作服上表现为一个群体.一个部分.一个阶层,其工作特性.个人与群体风格.生理与心理需求.政治经济地位.文化素养等,至于设计要求具体而各异。时间与地点则是职业的大环境与小环境因素,时间有春夏秋冬,白天与夜晚之别,地点则表现为地域性的大环境与具体工作时的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