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额定起重量:指货叉上的货物重心位于规定的载荷中心距上时,叉车应能举升的重量。(单位kg)
2. 载荷中心距: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端面的规定距离。
国家规定:Q(代表载重量)5 ≤ Q ≤ 10时为600mm;12 ≤ Q ≤18时为900mm;20 ≤ Q ≤42时为1250mm。
3. 起升高度:指叉车位于水平坚实地面,门架垂直放置且承受有额定起重量货物时,货叉所能起升的高度---货叉上平面至地面的垂直距离。
4. 自由起升高度:指在门架高度不变的情况下,货叉能离地的高度。
5. 小转弯半径:指将叉车的转向轮转至极限位置,并以稳定速度做转弯运动时,其瞬时中心距车体外侧的距离。
6. 门架倾角:指无载叉车门架能从其垂直位向前或向后倾斜摆动的角度。
7. 轴距:前桥中心到后桥中心的垂直距离 。
仓储叉车:
仓储叉车主要是为仓库内货物搬运而设计的叉车。除了少数仓储叉车(如手动托盘叉车)是采用人力驱动的,其他都是以电动机驱动的,因其车体紧凑、移动灵活、自重轻和环保性能好而在仓储业得到普遍应用。在多班作业时,电机驱动的仓储叉车需要有备用电池。
叉车工作要求
1. 门架不得有变形和焊缝脱焊现象,内外门架的滚动间隙应调整合理,不得大于1.5mm,滚轮转动应灵活,滚轮及轴应无裂纹、缺陷。轮槽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10%。
2. 两根起重链条张紧度应均匀,不得扭曲变形,端部联接牢靠,链条的节距不得超出原长度的4%,否则应更换链条。链轮转动应灵活。
3. 货叉架不得有严重变形,焊缝脱焊现象。货叉表面不得有裂纹、焊缝开焊现象。货叉根角不得大于93°,厚度不得低于原尺寸的90%。左、右货叉尖的高度差不得超过货叉水平段长度的3%。货叉定位应可靠,货叉挂钩的支承面、定位面不得有明显缺陷,货叉与货叉架的配合间隙不应过大,且移动平顺。
4. 起升油缸与门架联接部位应牢靠,倾斜油缸与门架、车架的铰接应牢靠、灵活,配合间隙不得过大。油缸应密封良好,无裂纹,工作平稳。在额定载荷下,10min门架自沉量不大于20mm,倾角不大于0.5°。满载时起升速度不应低于标准值的一半。
5. 护顶架、挡货架须齐全有效。
6. 货叉上下严禁站人,不允许用单支货叉叉取高过载荷的货物。
7. 配备有叉车驾驶证的叉车司机,避免一台叉车多个司机。
叉车装卸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2)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的视线。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与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9)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