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施工前的准备与一般规定 :
1、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质、设备。
2、将电线、燃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3、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4、向周围群众发出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设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施工单位应为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7、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房间与阳台之间的墙上都有一门一窗,这些门窗可以拆除,但窗户以下的墙是不能拆除的,因为这面墙是配重墙,它就像秤砣一样起着挑起阳台的作用。拆除配重墙,会使阳台的承重力下降,导致阳台下坠。拆除配重墙将会改变房屋结构原有的受力,还可能导致阳台承重能力降低,甚至有坍塌的危险。
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首先拆除与拆除物相连的管道、设备、电气、照明设施。
2、拆除建筑物内所有的门窗及其他附属结构,拆除建筑物全部腾空,拆除物及时外运,堆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区域。
3、在建筑物内设置临时消防立管,每层设置截门,实现拆除工作湿法作业,控制施工扬尘,砂石飞溅。
4、建筑物内各项构件解体后,用手推车运至外用电上,由外用电梯运至施工现场内,人工装车,自卸汽车外运到场外的垃圾堆放处。
建设单位在拆除房屋建筑前,应当持下列文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取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建筑工程的拆除活动:1、拟拆除房屋建筑的结构、面积、高度、层数、地下管线、周边环境的说明及示意图; 2、拆除承包企业签订的拆房施工合同; 3、拆除承包企业提供的符合拆房施工作业安全要求的保障措施的说明和按规定办理的安全监督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对承包拆房施工的拆除承包企业资格、拆房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