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条件
1、资金起点额度:1000万元以上;
2、开票行:国有、股份制各大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要事先确认。
3、一次性贴息:3.5%以内(包括提供保证金和半年银票贴息);
4、综合服务费:0.5%以内
5、资金保证:提供银行授信手续或分行同意开票申请批复手续;
(1)资金入行不入户。有特别约定(银行出具资金承诺)的除外;
(2)出票行按规定当天出具银行承兑汇票;
(3)接款单位具有贴息能力,并提供三天内开证行出具的“银行水单”;
(4)接款方在接款行的中间方临时账户内,存入全额贴息(包括综合服务费)履约金,该项资金实行三方(注:接款方、银主方和中间方)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