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生产、储存装置等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下、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承担业务范围
(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相应规模消防设施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承包。
(二)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总建筑面积小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级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1、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责任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备工程施工技术办理工作经历,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历;暖通、给排水、电气、主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完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办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材料员等人员完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具有二级消防施工资质的企业,可承当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备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库房、储罐、堆场
二级消防资质对企业业绩无要求,一级消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