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为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淀粉,淀粉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3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淀粉的基本生产流程
清洗 浸泡(鲜薯类除外) 磨碎 分离 脱水
包装 干燥
2.淀粉制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清洗 浸泡(鲜薯类除外) 磨碎 分离 脱水
和浆 成型 冷却 干燥 包装
若直接以食用淀粉为原料,其基本生产流程直接从“和浆”开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淀粉的关键控制环节:
(1)分离;(2)干燥。
2.淀粉制品的关键控制环节:
(1)和浆;(2)干燥。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水分超标会造成淀粉发霉变质。
2.淀粉生产过程中,分离效果不好造成蛋白质含量不合格。
3.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企业用于淀粉制品干燥的晾晒场四周应无尘土飞扬及污染源,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辅砌,平坦、无积水;晾晒物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淀粉分装企业应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料库、包装车间、成品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