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米 浸米 蒸饭 落缸(罐) 糖化发酵 压榨 调色
曲、酒药、酒母、水
成品黄酒 灌装封口 酒杀菌 过滤 勾兑 陈化贮存 煎酒
容器清洗消毒 酒坛清洗杀菌
加工灌装的基本流程为:
原酒→勾兑→过滤→酒杀菌→灌装封口→成品黄酒
容器清洗消毒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发酵过程的时间和温度控制。
2.酒的勾兑配方控制。
3.容器清洗控制。
4.成品酒杀菌温度和杀菌时间的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成品酸败问题。
2.成品感官及主要质量指标不合格。
3.成品中有异物残留。
4.成品微生物超标,以及出现浑浊等问题。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黄酒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还应当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检验室和成品库。生产区应设置原料处理、制曲(外购曲除外)、糖化发酵、压榨、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
制曲间应满足制曲过程中必要的温度、湿度、面积、空间、通风的要求。严格控制培养温、湿度,保证曲种在无污染和良好环境中生长、繁殖。
黄酒企业如有废水、废气排放的,应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黄酒加工灌装企业生产区应设置勾兑、洗瓶(非瓶装酒除外)及灌装间,其他条件应等同于黄酒生产企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