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防霉II号
产品概述
“竹木防霉Ⅱ号”是我公司在原有产品配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防霉功效、且具有清香味道的新型防霉剂。自2010年在广西、广东、福建、浙江安吉、湖南等竹编制品产地推广使用,经试验证明其药效对竹木(编)制品如梦思竹席、麻将凉席、竹丝、筷子、各类木材、板材、竹木工艺品、地板、藤草编织等产品及竹木半成品的防虫蛀防霉变有显著效果,同时具有防效期长、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处理费用低等优点。
“竹木防霉Ⅱ号”作为一种新型防霉剂,严格按照执行标准:Q/GHY311-2008操作,不含有石硫合剂、重金属、硫磺、富马酸二甲酯(DMF)等有毒物质,符合欧盟环保要求,对于筷子、餐具等产品同样适用,产品使用后不产生浪费,可循环使用,是新一代的综合型防霉杀菌剂。
二、化学组成:水解性蛋白酶、高效杀菌剂、防虫剂等。
三、理化指标:
外观:浅黄色粉末(含结晶),略带刺激性气味
溶解性 -----------微溶于水,较易溶于热水(85℃以上最佳)
有效成份(%)≥ ----------- 98
毒性试验(0.5%) -----------对皮肤眼膜无刺激,口服微毒
防霉率 (%)≥ ----------- 98
防虫率 (%)≥ ----------- 90
防效期≥ ----------- 1年
四、性能用途:适用于竹编制品及木、藤、芒、葵、草等制品的防虫、防霉变。
五、使用浓度:
材质疏松产品:1:100与水稀释(45℃以上最佳)
材质坚硬产品:1.5:100与水稀释(45℃以上最佳)
餐厨筷子产品:1:150与水稀释(45℃以上最佳)
六、配置:以配制200kg浓度为1%的为例。
A、在水泥池或缸桶内先装入160kg清水(冷水即可)。
B、将3kg药粉放入桶内,由于药剂不易溶解,应将剩余40kg开水分4-5次溶解药剂;第一次加入开水后,用竹杆搅拌数分钟使药粉充分溶解,然后将上层清液倒入水泥池(缸)中,边倒边搅拌。未溶解药剂,如此重复4~5次后,最后洗净桶内残留药剂后倒入池(缸)内。
七、使用方法:
A、为保证竹木等制品处理后的防霉防虫期限,应使竹木制品在浸渍后增重10%~15%。
B、竹制品全部浸入配好的中(勿露出水面),达到增重10%~15%后,取出滴干,风干或晒干后包装入库,尽量避免雨淋,以免药液被冲洗掉,影响效果。
C、本产品制备的药液性质稳定,可反复使用,不必废弃。但药液不能浸没竹木制品时应及时添加药液,补充药液按1:150或更浓的比例配制为宜。
八、注意事项:本产品为酸性,故不能与金属或碱性物质接触、混用。药物需专人保管,使用时注意环境通风,操作完后要用肥皂洗手脚。需上光油的竹木制品,药剂浸泡晾干后,更加有助于上光油。
九、贮存:常温、阴凉干燥处,远离明火。
十、包装说明:25kg/桶;有效期3年。
重要声明:本说明书是在我公司多年经验基础上编制而成,有关使用和应用的建议仅供参考;为确保防腐效果,
请用户根据您的特定情况做好充分的试验和测试,具体使用浓度取决于最终产品对微生物的敏感性,原材料的选择和制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等方面的多种因素,因此客户对产品的应用不在我们的控制内,我们对此不作任何担保,本公司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质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