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付款包括四部分:开工预付款、中期进度款、后期进度款、竣工尾款。付款比例和时间应该在合同中注明。
开工预付款应在水电工进场前交付,用于基层材料款(如木工板、水泥、沙、电线、木条等材料)和部分人工费,以30%为宜。
中期进度款在基层工程量基本完成,验收合格后,泥木工进场前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高低决定,一般以工程款的35%为宜。
后期进度款在油漆工进场前交付,约为工程款的30%,期间如发现问题,应尽快要求装修公司及时整改。
竣工尾款等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后,就可以支付最后5%的尾款了,验收不合格,可在整改合格后再行支付。如果整个工程超过工期,应由装修公司承担延期交工的违约责任。如双方对此有异议,可请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协调,直到双方都感到满意后,结清尾款。就进入保修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