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宝龙会计师秘书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注册,为您解决疑难问题

价格:面议 2020-08-02 06:06:01 1046次浏览

私营合伙企业

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店铺已到期,升级请联系 15923987592
联系我们一键拨号13590408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