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津**验内k字(2007)第xxx号
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XX 年XX月XX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元。根据贵公司XX 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XX元,由XX(以下简称甲方)、 XX(以下简称乙方)于XX 年XX月XX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元。经我们审验,截至XX年XX月XX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XX(大写)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XX元,实物出资XX 元,知识产权出资XX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XX 元,实收资本人民币XX 元,已经 XX 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XX 年XX 月XX 日出具XX[文号]验资报告。截至XX年XX月XX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XX元,实收资本XX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天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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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